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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广场2单元外墙改造工程
中央广场2单元外墙改造工程投票结果通知公告

尊敬的各位业主:

根据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法律法规规定,本小区业主已利用“绵阳市物业公共事务决策系统”对本小区中央广场2单元外墙改造工程事项进行了表决,5日询异公示期满,未收到业主有效的异议。现将投票结果公告,并就产生的法律效力说明如下:

一、投票范围

中央广场1

总人数(专有部分人数之和):136

建筑物总面积(专有部分面积之和):13709.83㎡

二、投票起止时间

投票表决时间:从2020年07月23日至2020年09月08日

投票询异公示时间:2020年09月09日至2020年09月13日

投票结果公告时间:2020年09月14日至2020年09月18日

三、计票规则

表决事项:中央广场2单元外墙改造工程
  计票规则:弃权票并入反对

四、通过规则

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五、投票结果

中央广场2单元外墙改造工程
 申报单位: 绵阳劲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7157231  申报日期: 2020年7月23日
 总人数(专有部分人数之和):136人  建筑物总面积(专有部分面积之和):13709.83㎡
 该事项表决是否通过:通过(选项为:A:同意)
 参与人数及面积统计
 参与表决专有部分人数之和:100人 参与表决占有表决权总人数比例:73.53%
 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之和:9516.84㎡ 参与表决占有表决权总面积比例:69.42%
 未参与人数及面积统计
 未参与表决专有部分人数之和:36人  未参与表决占有表决权总人数比例:26.47%
 未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之和:4192.99㎡ 未参与表决占有表决权总面积比例:30.58%
序号候选项表决人数情况 表决面积情况表决方式
参与表决
专有部分
人数之和
占有
表决权
总人数比例
参与表决
专有部分
面积之和
占有
表决权
总面积比例
微信
投票
投票器
投票
其他
投票
纸质
辅助
投票
A 同意97人71.32%9250.19㎡67.47%18票79票0票0票
B 反对3人2.21%266.65㎡1.94%0票3票0票0票
C 弃权0人0.00%0.00㎡0.00%0票0票0票0票

六、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4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等法律、法规规定,使用维修资金需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本次投票结果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申请人对所有使用备案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如有虚假由申请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绵阳劲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13日